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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开展贵阳市“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周”宣传活动的工作提示

发布日期:2022-03-02   来源:   点击量:

乐动·LDSports全国文明城市

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关于组织开展贵阳市“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周”宣传活动的工作提示

各教学院、各部门:

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,提高全校师生对文明创建工作的知晓率、参与率和满意度,根据《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》第十五条规定:“每年3月5日所在周为贵阳市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周”。在3月1日至7日期间,我校拟开展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周相关工作,需各部门积极参与、广泛组织,深入学习宣传贯彻《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》。同时,结合省文明办《“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”活动考核方案》要求,进一步加强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宣传,在全校营造浓厚的文明城市建设宣传氛围。现将有关工作要求提示如下:

一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

要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、学习宣传《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》与《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》。利用各类载体宣传展示精神文明建设成果、大力增强全校师生的责任意识和主人公意识。(责任单位:各部门、教学院)

二、户外广告宣传

在全校各类户外LED屏滚动播放贵阳市文明城市建设宣传标语。(责任单位:宣传部)

三、宣教活动示范

加强对全校师生的宣传教育,以点带面,引导人人关心文明创建,并结合职责和工作实际,把“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”的主题有机融入到近期各类演出活动、宣讲活动,志愿服务活动等宣传活动当中,扩大文明创建宣传覆盖面。(责任单位:团委)

四、强化网络宣传

在自有微信公众号、微博、网站等推送、转发贵阳市文明城市建设宣传周相关内容,形成强大宣传声势。(责任单位:各部门、教学院)

请各教学院、各部门注意总结宣传周活动的成效和经验,总结报告电子版于3月8日前报送至党委宣传部邮箱:2633850460@qq.com 。

 

 

附件1: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

附件2:贵阳市推进文明城市建设规定

 

乐动·LDSports全国文明城市巩固提升工作领导小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2年2月25日